7月12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 近日该厅印发《关于开展打通市场租赁住房通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宜宾、达州等市开展试点,为新市民和青年人等保障对象进一步拓展房源筹集渠道。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缓解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但开展这项工作的难点,在房源的筹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成都等城市就已经开始全力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落实落地,但新建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很难让保障对象尽快享受到政策福利。
“基于四川一户多房和多户无房并存的现实,我们印发了《通知》,希望打通市场通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渠道。”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方面将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市场存量房源,提高住房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同时也会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企业,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此,《通知》明确了试点目标:到2022年底,各试点城市在市场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发展模式和路径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帮助进一步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试点城市将从哪些方面来拓展房源?《通知》明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国有企业和其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向社会发布长期征集令,向各类主体征集房源。征集的房源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市场租赁住房,其租赁关系原则上应不低于1年,并可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和最低运营期限。
这样开展筹集有什么好处?省住建厅住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国有企业和其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市场企业向社会发布征集令征集房源,统一运营管理并负主要监管责任,房源安全和品质有保障,可规避租赁风险和纠纷。”另一方面,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一定工期要求,在新建项目投用前,征集到的存量房源可以立即租住,能有效降低新市民、青年人的租住成本 。
为方便新市民和青年人找房,《通知》还特别强调,要积极从“我要找房”向“主动推荐房源”转变。当新市民、青年人经申请符合条件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等通过住房租赁管理平台或其他信息平台,将市场征集的符合条件的“房源清单”向保障对象推荐,以减少保障对象的找房之苦。
《通知》还鼓励居民将自有的多余住房拿出来,以纳入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为此,《通知》出台专门支持政策:限购城市,居民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的,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同时,“对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市场租赁住房,可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税收优惠、民用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为解决城市新市民和青年人的“后顾之忧”,《通知》还特别强调要“推进租购同权”,“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依规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并按照居住证有关管理办法享受积分落户政策”。
据介绍,今年初,住建厅等8部门已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该《实施意见》, “十四五”期间,四川将筹集34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除多方筹集房源外,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四川还向保障对象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今年将发放7770户,目前成都已发放保障性租赁补贴400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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