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特高新2月25日晚间公告,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据此前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不低于21.1元每股的价格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914.6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7亿元。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向项目分别为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其中,有40000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
海特高新表示,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提升和拓展整机维修能力、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研发和生产能力、航空发动机维修能力以及航空培训业务能力,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优势,强化公司在航空技术服务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以使公司尽快实现“以航空技术为核心,同心多元发展”的战略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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