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振芯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成都国星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通信)与特殊机构客户签订了北斗用户机采购合同,总金额人民币8550.5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1%。合同供货时间为2015年、2016年相应月份,具体时间按照合同规定。合同条款中已对支付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国星通信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为公司的传统客户,曾多次向公司采购产品,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公司及国星通信有能力、有信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生产备货与产品交付。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客户形成依赖。
此外,11月9日,振芯科技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因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9月25日实施,公司总股本已由27800万股增至55600万股。其中,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13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3%,仍是公司控股股东。
据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新的《公司章程》第六条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600万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由董事会安排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记者 杨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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