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鹏 翎 股 份11月15日晚间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801.55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9,801.55万元用于汽车涡轮增压PA吹塑管路总成项目的后续建设,剩余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洪起在内的不超过五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洪起拟认购金额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的10%(含10%)。张洪起将不参与竞价过程,并接受竞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洪起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公司表示,公司基于已具备的优势市场地位,经过广泛市场调查和研究,决定投资建设“汽车涡轮增压PA吹塑管路总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顺应汽车工业技术发展的趋势,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实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后续业务开拓所需运营资金提供良好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