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成万)3月30日一早,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投资者杨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言语之间充满感谢和喜悦之情。原来王先生通过融资于2017年7月份买入超华科技(002288)6万股,成本价8.25元/股,但使他意想不到的是,两个月后超华科技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价从此一蹶不振,使他损失了十多万元。看到本报对超华科技投资者维权的新闻报道后,王先生立即联系律师参加维权,并于2020年3月29日成功地拿到了赔偿款,挽回了投资损失,被套两年多的郁闷和忧伤之情一扫而光。
记者查询获悉,超华科技主营高精度电子铜箔、各类覆铜板等电子基材和印制电路板,是5G概念股。其全资孙公司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虚增对常州市鑫之达电子有限公司的废料销售收入,导致超华科技2014年度利润总额、合并净利润总额均虚增277万元,分别占超华科技当期利润总额的28.01%、当期合并净利润总额的23.71%,构成证券法规定的虚假记载行为。
为王先生代理维权的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律师杨泉军介绍:超华科技采用虚假确认销售收入的方式,虚增2014年度利润额和净利润额,属于财务数据造假行为,被证监会处罚之后引发了投资者维权。2019年9月,王先生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超华科技赔偿其投资损失,仅仅用了6个月便获得了赔偿款,是证券维权案件中维权周期较短的案例。根据法院判决,凡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之间买入,并持有超华科技股票至2017年9月5日之后的投资者,都具备获赔的资格。后续的投资者仍然可以自行起诉或者通过微信gushi148咨询律师参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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