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关于南充食品安全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南充一市民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获得10万元奖励,这是南充首次对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奖励,也是四川省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以来,个人获得的单笔最高奖金。14日中午,南充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在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举报奖励相关情况。
深表歉意 没有同步公布受罚企业名称
2014年12月31日,南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兑现举报奖励,2012年至2014年被查处的9起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包括杜桂杰销售天狮鱼油软胶囊Ⅰ型(慧心)等5种产品的标签未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预包装食品案、南充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未标明不当配制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的警示说明内容的“贝因美”奶粉案、范斌销售未标明不当配制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的警示说明内容的“澳利乐”奶粉案、四川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南充文化路店销售外包装的营养成分表中未标注特别添加的专佳蛋白TM2的具体含量的“雀巢”奶粉案、李秀琴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及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海狗咔肽圣帝胶囊和海狗咔罗肽女神胶囊两种食品案、梁栩销售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的“牛栏”奶粉案、南充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蒙佩罗法国干红、佳莱法国干红红酒案、四川省李子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虚假标注香蕉牛奶等低温奶生产日期案、四川省南充天太乳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虚假标注双歧酸奶等低温奶生产日期案),其中南充市工商局查处6件,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3件。9起案件的举报人共领到27万多元举报奖,其中一举报人拿到最高10万元奖励。
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一名负责人介绍,当时的主要目的是突出宣传有奖举报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氛围。“没有同步将9起案件具体案由和奖励情况详细公布,引起社会质疑。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涉案企业曝光力度,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回应关切 官网14日公布9家涉案企业
据介绍,接到举报后,南充监管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家乐福南充文化路店下架外包装的营养成分表中未标注特别添加的专佳蛋白TM2具体含量的“雀巢”奶粉,接受处罚。雀巢公司积极配合,完成了产品标识整改。
9起受罚企业中,有两家是奶业生产企业,这个批次的奶品上市前,监管部门就接到举报,立即进行调查,尽管抽检产品内在质量完全合格,但“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奶品也全部销毁,没有产品流向市场。监管部门责令两家奶企及时整改,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员工进行流程规范培训,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以确保产品安全、符合规范。处罚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多次回访,多次抽检产品,发现两家奶企产品生产合符规范,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其余涉案的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按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了整改。
据了解,14日中午,南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公布了9起举报奖励的相关情况,包括被处罚单位(个人)、案由、实施处罚单位、奖励金额等,市民网友可以上网查询。
新闻回顾
四川南充查处问题奶粉罚130万,拒绝公开品牌称怕影响企业
2014年12月31日,四川省南充市食药监局通报办结的9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并对一位女士举报的问题奶粉线索奖励10万元,但涉案奶粉品牌却以“某奶粉”替代,并未公布该问题奶粉的详细信息。
1月11日,该局副调研员杜正国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查处的企业已经做出整改,曝光企业名称“会影响企业发展”,“对企业来说打击是致命的”。
事实上,早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其中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奶粉引发幼儿腹泻,妈妈举报至食药监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2014年,王女士在南充某超市购买了两款婴幼儿奶粉,其幼儿在食用过后出现腹泻等症状。经医院治疗和检查,查明系奶粉的问题,王女士随即将此事举报至南充市食药监。
王女士介绍称,医生认为这款奶粉使用的是进口奶源,配料以乳制品为原料,但生产厂商用的是湿法工艺,根据规定湿法工艺应用鲜牛奶,所以厂商可能是把乳制品还原后生产的产品。南充市食药监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发现举报属实。
杜正国向澎湃新闻证实,这批奶粉确实存在问题,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很快对该商场的库存奶粉进行了查封,并立案调查。据调查,这批奶粉的主要问题是“配方不符合食品标准要求”。查封的奶粉货值27万元,按照相应法规,对经销商处以130万的罚款,并根据《南充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奖励王女士10万元。
“一般都是内部处理”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前媒体对该案的报道,均未公布涉案奶粉的品牌。当天公布的9起办结案件中,也未透露问题商品的品牌信息。
事实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问题商品后,对外通报案件时以“某商品”代替并不鲜见。
2014年6月24日,南充市食药监局对全市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督查,发出整改意见书43份,现场对3个批次18听涉嫌问题奶粉进行下架处理。这次查处的问题奶粉,亦未公布具体品牌。
对此杜正国的解释是 ,涉案奶粉已经被查处,并且企业已经做了整改,因此不会对外公布。他说,自从开通群众举报以来,南充市食药监局2014年接到举报线索300多条,除了性质恶劣的会公布品牌,“一般内部处理”。
那么,不公开问题奶粉品牌,如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如何在源头杜绝问题奶粉出现?
杜正国说,封存问题商品后,他们还将跟踪处理进展,向生产问题商品的企业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发函,要求对方在当地处理。他称,王女士举报的问题奶粉并不算严重,之所以奖励金额高是因为奶粉货值较大。他认为如果曝光问题品牌,“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对厂家是致命的打击”。
1月12日上午,杜正国再次回复称“不可能公布”问题奶粉品牌。记者询问拒绝公布的依据,他称“这个我没有掌握”。
国务院曾发通知要求公布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
根据多部法律规定,职能部门应主动公开问题商品的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鹿奶粉事件后,奶粉安全备受关注。
2013年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其中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单位‘黑名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和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3年8月2日,为落实国务院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各省级食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12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南京公益组织“天下公”创始人于方强告诉澎湃新闻,在食品安全面前,没有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因为任何秘密都比不上人的健康重要。更何况,该案例中超市和奶粉商家的信息并不是商业秘密。
于方强认为,只有公开问题企业全部信息,将食品安全放到人民监督的汪洋大海中,让人民用脚投票,才能让涉事企业对法律法规有敬畏之心,杜绝类似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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