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知识产权专利工作会议在蓉召开
四川经济在线成都1月19日讯 记者1月19日从在蓉召开的四川省知识产权专利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保护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创新型科技人才的作用,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兴省,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等十三个省级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支持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务发明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支持企事业单位与职务发明人约定职务发明的知识产权权属;鼓励职务发明人积极参与职务发明及其知识产权的运用与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依法落实职务发明人在专利运用和产业化中的奖酬;落实和完善职务发明人获得奖金和报酬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职务发明人维权援助机制;建立职务发明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
意见提出,支持企事业单位与发明人约定由双方共同申请、享有和实施专利权或者相关知识产权,或者由发明人申请并享有专利权或者相关知识产权、单位享有免费实施权。发明创造的权利约定为发明人或设计人所有,或者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共有的,应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发明人或设计人是否向单位进行补偿,以及补偿的方式和数额。支持发明人通过与单位协商优先获得企事业单位拟放弃的知识产权。
意见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专利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促进专利实施,以专利权作价入股的,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以政府财政资金安排和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资金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应当优先支持职务发明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政府采购及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和考核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等,应将专利权的拥有数量与质量作为重要指标。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评定职称、晋职晋级时,将科研人员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实施的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记者获悉,该《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代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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