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济在线 > 四川新闻
证监会要求六个月内大股东及董监高不得减持
【 http://www.hrnewspaper.com/ 】 【2015-07-08 21:33:12】 【来源:中国证券网】
证监会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公告表示,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此举是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除上述限卖措施外,公告还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另外,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将另行规定。
人力资源报@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蜀ICP备120293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