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在线成都10月31日讯 10月30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雄飞、李建、敖锡贵、孙传敏、李小新、仰协,秘书长谢志迪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傅勇林、市政协副主席罗霞、市法院院长牛敏、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波列席会议。受市政府委托,市体育局局长谭学军就《成都市体育条例(修订草案)》(下称《条例(草案)》)修订情况向大会作了报告,并与副局长何荣波、副巡视员杨敏和政策法规宣传处、竞技体育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参加了分组讨论。
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市体育局起草了《条例(草案)》(初稿),并与市政府法制办一道,多次征求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经市政府审定后,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色,一是突出了全民健身,对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要求区(市)县应当建立全民健身中心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二是加大了青少年体育工作力度,明确提出每位中小学生掌握两项体育技能,中小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运动会;三是跟进了与上位法的对接,明确了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实施行政许可,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市体育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立法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积极配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使新修订的《成都市体育条例》在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增强全市人民体质、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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