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在线成都3月27日讯 3月21日,借着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阳光消费的东风,新华保险成都中支客户面对面活动如期举行。活动邀请了成都中支各渠道客户共计二十人,同时还特别邀请到四川省工商局消保处夏兵处长参与活动并举办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讲座。
夏兵处长首先提到新《消法》中加入了金融服务,如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的服务。夏兵处长指出,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也受新《消法》的保护,金融机构也设置了相应的部门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企业经营者应履行相应的责任。
接着,夏兵处长讲解了在遇到纠纷时消费者进行维权处理的三种渠道:同企业经营者协商处理;向行政机关、消协进行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夏兵处长也提醒消费者注意,维权时一定要遵守契约精神,依法维权,而不是随意按照自己的想法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过度维权;且注意维权时效,在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诉求。
此外,新华保险成都中支副总经理潘强先生现场为大家宣读了《新华保险2015年十大服务承诺》,同时向到场的二十名客户颁发了《质量监督员》的证书,诚邀大家监督新华保险的服务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同时表示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导向,带给客户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到场的质量监督员与新华保险的工作人员及销售人员还进行了交流,大家除了对新华保险的服务质量给予肯定外,也针对需要改进的方面提出了中肯的建议。通过本次活动,参与客户对新华保险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都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黄湛 唐莹 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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