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在线石家庄4月15日讯 石家庄市的张先生被医院诊断为胸腺鳞癌Ⅱ期,新华保险在接到张先生报案当日即完成保险赔付六万元。
张先生于2015年3月19日在河北省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诊断为胸腺鳞癌Ⅱ期,随即向新华保险进行报案。接到客户理赔报案后新华保险石家庄中心支公司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张先生家属,协助被保险人家属准备理赔手续。张先生在2009年3月3日在新华保险购买了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保额6万元和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6万元。
在理赔人员全程协助下,被保险人家属于4月8日将理赔所需资料交至新华保险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客服中心申请理赔。当天公司将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赔付的重疾理赔金6万元转至被保险人家属手中,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将继续有效。(唐莹 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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