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3日,周女士为其丈夫杭先生购买新华保险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产品,保额3万,受益人为周女士本人。不幸的是周女士于2014年1月16日因疾病身故,但因种种原因,周女士在病故后户口并未注销,保单受益人也未变更。
2015年1月9日杭先生因食道癌身故,接到杭先生家人的报案后,新华保险西安中支户县支公司立即安排人员慰问杭先生家人,急客户之所急,全面协助对于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理赔申请的资料进行准备,2015年4月22日,客户将理赔资料交至客服柜面。当天,理赔审核通过,新华保险西安中心支公司向杭先生家人给予理赔保险金6万余元。
疾病无情地带走了一个家庭的2个顶梁柱,突如其来的灾难对于这个家庭造成难以接受的痛苦,但是新华保险本着人性,关爱的职责为这个家庭送去温暖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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