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在线德阳7月9日讯 被保险人明某于2013年12月2日购买《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保额5万。2015年5月13日,明某在成都军区总医院被诊断为鼻咽癌。住院期间,明某向新华保险德阳中支公司提出了赔付癌症确诊金5万元的申请。
经调查,本次赔付要求提供病情证明、恶性肿瘤病理诊断报告以及住院病历,但是病人住院期间的病历医生尚未填写完整,也未归档,病人以及保险机构无法提取复印件。
为全面了解情况,新华保险调查人员首先对案件进行前置查勘,专门前往绵竹市各大医院以及社保机构进行医疗排查,未发现明某的既往病史以及投保前的报销记录。而后调查人员前往成都军区总医院医院耳鼻喉住院部向医师核实到:被保险人目前已经确诊鼻咽部的恶性肿瘤,可以认定是癌症中期,但缺乏明确癌症分期的书面材料,因为治疗后期才会签字确认,当前被保险人的癌症分期不能向病人以及家属透露,并且病历只能观看,不能复印、照相、抄录等。病人也未做手术,而是直接进入放疗和化疗阶段。了解病人情况后,调查人员及时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案件随即于立案当天结案,新华保险赔付客户重大疾病确诊金5万元。
客户收到理赔消息后非常感动。明某感言道:“这份保险家里面开始并不想购买,觉得只是一个负担,家里面对保险的认识也非常有限,是新华保险的业务人员热心的推荐及专业的讲解打动了我。现在这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了,在我们绝望的时候是新华保险这份保单给予我们巨大的帮助。从买保险到生病、报案、理赔,整个过程我们都很感动,感谢新华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和不离不弃。”(张啸 唐莹 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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