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在线成都1月4日讯 促进川剧发展是四川省委、省政府和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文艺项目,为此成都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和市文联联合发布2015年全市促进川剧发展的项目扶持办法。为此成都市将拿出六百万元,以项目管理的方式对川剧艺术人才培养、创作展演、推广普及、传承研究等方面给予扶持。令人瞩目的是,在扶持办法中除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川剧演出、研究的法人单位外,个人也被纳入进了申报范围。
项目扶持办法提出,对于川剧演出、研究机构和文化艺术学校举办的全日制中职学历川剧少年班,经成都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的可以申请学员学习期间学杂费用全免的专项补贴。全市各级各类川剧演出、研究机构开展的川剧编剧、导演、音乐、舞美、表演类高精尖人才培养,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也给予专项补贴。
对全市各级各类演出研究机构进行的川剧剧本创作,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的,视阶段给予三万元至十万元的专项补贴。对全市各级各类川剧演出、研究机构加工修改、复排或新创川剧剧目,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给予二十至两百万元补贴。
办法规定,对承担成都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文联《关于印发〈成都市川剧艺术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相关项目,以及全市各级各类川剧演出、研究机构开展的川剧剧(节)目演出,川剧欣赏讲析进校园、社区、农村等活动,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继续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对全市各级各类川剧演出、研究机构开展的川剧优秀剧目,中青年艺术家艺术成果的整理、挖掘、传承项目,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也给予经费补贴。
对全市各级各类川剧演出、研究机构投资创作生产并在成都市实现驻场演出的川剧大幕戏、折子戏、川剧座唱(包括秀和以川剧元素为主的整台旅游演出节目),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给予每场不超过三千元经费补贴,单项总场次补贴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
对全市各级各类演出、研究机构新创、加工、修改的川剧剧目参加国家级即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或四川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主办的赛事活动,经成都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可给予经费补贴。对开展线上线下川剧知识普及、专题活动等促进川剧全方位宣传弘扬、包装推广的项目,经市川剧发展促进工作组论证予以立项支持的,也可给予经费补贴。
对全市各级各类川剧演出、研究机构2014年至2015年创作生产、加工修改的川剧作品获得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或四川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重大赛事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可参照《成都市文化局直属艺术单位舞台艺术获奖作品奖励办法》和《成都市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奖励办法》给与补贴。
记者获悉,本次申报的时限为2015年1月4日至2月17日。(吴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