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挖掘机、推土机、铲车等的禁用标准提高了!5月2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6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通告》进行解读。据悉,此次印发的《通告》与2018年印发的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提高禁用标准,禁止使用机械标准由“国一及以下”提高至“国二及以下”,将为成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再加码。
据了解,成都2018年1月2日发布《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成为全国最早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城市之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鸿乐在会上介绍,近年来,成都通过划定高排放禁止区以及配合市级多部门协同现场检查、专项督查、违规处罚等多项管控手段,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了有效的监管,规范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范围,促进了老旧机械的淘汰,取得了两方面的积极成效。
一是机械机构进一步优化,截至2021年4月底,全市共备案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64783台,规模居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第一,相较于2018年,国一及以下机械备案占比下降了5.81%,国二机械备案占比下降了17.52%,国三机械备案占比增加了21.94%,电动机械数量逐步增加;二是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经核算,通过划设“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区”等一系列管控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氮氧化物(NOX)减排效果明显,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需要引起重视的是,2020年以来,成都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反弹,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移动源排放已成为成都市大气重要污染源之一,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是移动源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方面,我们除了提高高排放禁止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标准以外,还将建立进场施工机械需出具三个月内检测合格证明及机械动态管理等机制,继续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力度,强化机械备案、使用和排放各环节监管,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史鸿乐表示,成都市已全力开展移动源专项攻坚,一系列攻坚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