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记者从“《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下简称《规划》、《实施方案》)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省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绩,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的“三大工程”进展顺利——“雪亮工程”覆盖率达92%,“慧眼工程”惠及170余万户,“民安工程”中的“两车卫士”已安装119万辆。
此外,截至今年6月,全省21个市州已完成市级综治中心建设,县级综治中心建成183个,实现了全省县(市、区)的全覆盖;加快推进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结合试点地区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明确了37项省级重点创新项目;深化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将医保服务、基层“扫黄打非”和家庭矛盾纠纷等风险隐患排查纳入网格,今年1-9月,全省网格员共上报各类事件689.8万件。今年9月,全省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同比下降45.42%。
下一步,我省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作出规划部署有哪些安排?《实施方案》提出了5点举措:
“健全社会治理领域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权责明晰、奖惩分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责任链条”等措施,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依法保障业主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学校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校内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等措施,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
“探索把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法定程序转由群团组织行使,拓宽群团组织在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渠道”、“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等措施,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
“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生产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全面增强社会安全感。
“继续深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强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诉非衔接工作”、“探索建立专业化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等措施,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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