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保持“零容忍”遏制新增的高压态势,省自然资源厅通报了7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具体案例如下:
1.泸州市泸县程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1月,程某违法占用泸县百和镇东林观村0.16亩耕地建设房屋。3月,百和镇人民政府发现程某该违法行为,随即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8月,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2.德阳市什邡市李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1年2月,李某违法占用什邡市马祖镇东岳村0.45亩耕地建设房屋。7月,什邡市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消除违法状态通知书,并抄告属地人民政府。同月,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3.遂宁市高新区谢某违法占地建设养兔场案。2021年1月,谢某违法占用高新区聚贤镇金井沟村0.46亩耕地建设养兔场。2月,聚贤镇人民政府通过动态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月,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4.内江市东兴区双才镇罗某违法占地建设养猪场案。2021年2月,罗某违法占用东兴区双才镇罗皇村0.18亩基本农田建设养猪场。6月,东兴区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在核查自主监测图斑时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违法行为停工通知书。7月,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5.乐山市五通桥区西坝镇李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9月,李某违法占用五通桥区西坝镇0.09亩耕地对其房屋进行扩建。同月,西坝镇建新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对其建房行为进行制止,随即停工。11月,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6.广安市枣山园区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彩钢厂棚案。2020年10月,广安路鲲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枣山园区枣山街道玉皇观社区0.81亩耕地建设彩钢厂棚,用于堆放生产原料。同月,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枣山园区分局发现该违法行为,立即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1年2月,该公司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7.雅安市汉源县前域镇张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张某违法占用汉源县前域镇白鹤村0.11亩耕地建设房屋。11月,前域镇人民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前域镇国土办向该户下达房屋停建通知书。张某不听劝阻,依然抢修抢建。同月,前域镇人民政府联合汉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7月3日以后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到位。同时,市、县两级政府要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要落实耕地保护属地责任,进一步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记者 寇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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