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在四川新出台的《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步”。
什么是“三同步”?据《办法》起草组成员、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简称“三同步”。
所有无障碍设施工程都需要“三同步”吗?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对‘无障碍设施工程’的范畴进行了具体界定,即‘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的情况,这其中包含三个重点:其一,是原则上所有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工程都应当遵循“三同步”原则。其二,是工程类型,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都在规定范畴之内,《办法》规定了新建无障碍设施应与周边无障碍设施相衔接、对已建成但不符合无障碍标准的工程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以此确保无障碍设施在主要公共空间中的全覆盖。其三,是空间类型,即规定了与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日常生活最息息相关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办法》也依从与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关系的密切程度,对改造序列提出了建议。
那么,“三同步”依从的具体标准是什么?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以下简称《通用规范》),为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无障碍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都必须严格遵照《通用规范》中的要求开展工作。在《办法》中,也对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设施的无障碍交通服务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规定。
“三同步”涉及的各方权责如何划分?“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监理责任,建设单位依据标准进行验收。”相关负责人说,此外,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和管理人也要负责改造和维护,把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维护全过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等组织也将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责任机制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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