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了解到,《成都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省首部地下空间建设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规,为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和优化城市空间开发提供了法律保障,对实现空间转型升级和城市集约、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本次审议通过的《条例》共7章40条,主要对地下空间开发原则、规划用地建设管理、不动产登记、监督和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
《条例》明确界定适用范围。结合轨道交通发展、地下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现实需要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明确适用范围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弥补前期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范围不足问题,也初步构建成都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本框架。
《条例》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原则。要求以地下空间多元复合利用为目标,提出“分层利用”法则,确立区域地下空间整体连片开发建设导向,并在土地供应阶段明确规划方案和建设要求。避免造成反复开挖、影响设施安全运营,同时易导致公益性空间零碎化、降低公共功能。
《条例》对地下空间规划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构建以成都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为统领、城市重点建设区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详细规划为实施依据的两层次规划体系:一是在专项规划中划定重点建设区域范围,并明确平战结合、环境保护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上,组织编制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开展地下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制定一般建设区域建设技术管理标准,明确开发强度、建设规模、使用功能、出入口位置、连通方式等指标,作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依据。
同时,《条例》对地下空间建设使用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强调地下管线的跟踪测量,避免以后出现因信息缺漏、失准造成建筑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被挖断的情况,同时也为地下空间相关规划的制定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强化地下空间使用管理,明确地下空间使用的责任主体和应急处理机制,落实地下空间安全责任,确保地下空间安全。
此外,《条例》强化地下空间信息调查和智慧管理。要求建立地下空间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地下空间自然状况、利用现状、权属情况及开发利用制约因素的调查、监测与评估,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活动提供数据支撑,推动地下空间安全、有序、协调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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