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厅印发《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2023年度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深化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对标改造提升专项等7个方面进行具体安排,确保从本质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在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中,《通知》要求以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每一处带“病”运行部位建立台账,逐一评估其运行安全现状,制定整治措施并实施限期分类整治,实现隐患动态清零;推动提高装置设备设计建设标准,全面加强设备完整性管理,动态开展带“病”运行排查整治,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运行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在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方面,《通知》要求坚持“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工作主线,以专家指导服务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为抓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实施封闭化管理、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持续强化专业安全监管能力,2023年推动20%以上化工园区率先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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