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在线成都12月8日讯 为进一步落实四川省中医药发展大会精神,调动全省中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四川省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事业、产业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四川省政府决定即日起评选表彰第三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
日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正式发文,对第三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评选的范围、推荐、表彰名额等进行了说明。
文件指出,第三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评选范围包括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在内的四川省合法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中医药人员,推荐名额为四十名,最终表彰名额为十名。评选条件要求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医德高尚;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相关工作三十五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果丰硕,学术经验丰富,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方面有显著成效;为发展中医药做出突出贡献,在全行业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文件同时指出,已取得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四川省十大名中医称号者将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据了解,第三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评选方法采取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四川省评选办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四十名候选人的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公众投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四十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参考公众投票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四十名候选人中评选出十名拟表彰人选。拟表彰人选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对评选出的表彰人选,将由四川省政府授予四川省十大名中医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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