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通过集采后如何保障“降价不降质”?“我们一定确保集采中选药品‘降价不降质’。”6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四川省深化医改新闻发布会上,省药监局副局长周全进行了回应,他表示,我省为保障集采中选药品质量,始终坚持对集采药品企业和品种实施重点监管,建立“一企一策、一品一档”监管模式和专项监管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
一方面,切实加强集采中选药品生产流通环节专项检查整治。在生产环节,对我省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体系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原辅料来源是否合法、生产工艺与批准工艺是否一致、质量控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督促企业持续稳定生产出合格药品。
去年,我省完成集采中选药品专项检查78家次,未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在流通环节,对集采中选品种的储存配送企业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每年开展飞行检查和经营环节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经营。同时,我们还定期组织药品风险研判会商,排查风险隐患并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有效保障了集采中选药品质量安全。
另一方面,加大集采中选药品质量抽检和监测力度。统筹制定全省药品质量抽检计划,每年安排省级抽检药品9000批次和多个专项抽检,对集采中选药品实施全覆盖质量抽检。去年,全省共完成省级抽检药品9763批次,涉及4015个品种、5270个被抽样单位,完成集采中选药品全覆盖抽检1046个批次,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同时,我省还加大了对集采中选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力度,截至目前,我省生产的集采药品均没有发现不良反应聚集性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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