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期出台的《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有关内容(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江涛在会上介绍道,《工作指引》将四川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适用范围,为这些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容错保障”,下一步,四川将从三方面发力,推动全省医疗领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 走向 “临床应用”。
一是持续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环境。首先,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学习贯彻《工作指引》,把政策转化为支持科研人员创新的实际动力。其次,强化省级层面科研策源和成果转化统筹,持续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建设,努力实现体系化实施重大科研攻关和系统化推进成果转化的格局。再次,推进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已经依托四川省医学会挂牌省医学创新转化研究院,后续将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健全运行机制,引入职业经理人,为全省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助力赋能。
二是培育研发转化一体化平台。今年10月,四川立项公布了7家研究型医院和6家研究型病房建设单位,主要目标就是建设高水平医学科技创新高地、新技术新产品转化应用高地、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高地,推动新技术、新方法、新药品和新器械的创新和应用,努力建成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研究型医疗机构。下一步,四川将支持建设医研企联合实验室,探索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新路径,促进临床需求、技术研发与产业转化顺畅衔接。
三是推动科技赋能基层医疗卫生。编制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培训适宜技术推广骨干,每年分批次遴选新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同时,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聚焦数字诊疗、疾病监测、慢病医防融合和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等领域,新建一批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推动一批新技术在医联体内试点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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