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内江市公安局获悉,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城市人口聚集,内江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按照《内江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城镇落户不设学历、年龄等限制,真正实现群众“有意就落户、户口随人走”的落户“零门槛”愿望。
此次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意见的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
凡在内江市居住、就业、就学及其他有意愿迁入该市的市外居民,可以选择就业落户、住房落户、就学落户、投靠亲属落户,没有居住地和落户具体地址的,可申请迁入该市城镇公共集体户。
与之前的政策相比,这次主要的不同是取消短期居住落户满三个月的时间限制,凡申请迁入内江市的市外人员,不限居住时间、不限居住地址、不限职业、不限学历、不限年龄,只要有落户意愿均可办理。
申请迁入内江市的市外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迁入地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市外人员将申请迁入内江市后户口落在哪里?
内江市公安局有关人员介绍,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市外迁入人员原则上迁入合法稳定住所落家庭户,暂无居住条件的可申请迁入内江市城镇公共户口集体户,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户籍办理窗口将管辖的公共集体户列入申请表中,由申请人自行选择;其余乡镇公共集体户按管辖区域受理。
公共集体户设置在县(市、区)公安(分)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派出所,以县(市、区)公安(分)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派出所门楼牌号为户籍登记地址。申请迁入内江市的市外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一个公共集体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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