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阿坝州应急管理局获悉,阿坝州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三项举措”,全面推进自然灾害灾情规范化管理工作,为积极应对和处置各类自然灾害,全面、准确、客观反映灾害受损情况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四个必须”。凡有灾情发生必须在2个小时内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主汛期内出现紧急避险转移人口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通过“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各级充分发挥减灾委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灾情报送分工协作、信息共享、调度会商等工作机制,上报的各类灾情数据必须统一。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完善灾情报告、经济损失台账、救灾工作及灾害图片、视频等数据资料。截至目前,全州发生各类自然灾害33起,处理上报各类灾情信息640条。
强化“三个落实”。各县(市)、卧龙应急管理部门和辖区各乡镇设置AB岗灾情信息,严格落实专人统计报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分级责任,定期掌握本辖区内灾害信息员变动情况。截至目前,各级各部门完善灾害灾情规章制度3个,共有灾情信息员2300余名。
提升“三级能力”。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对县(市)、乡(镇)、村(社区)三级灾情信息员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信息支撑。2023年,全州各级共计举办灾情信息员业务培训150余期,培训人员达24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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