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切实提升四川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推进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通过三年时间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等重点对象开展全覆盖安全技能培训。
《方案》明确,将根据不同类型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和人员特点分类开展针对性培训。培训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鼓励开展送培训进园区、进企业,缓解工学矛盾。线上培训一般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工伤预防基础知识等通识性内容为主,线下培训一般以互动研讨和实操性内容为主。
培训时长方面,《方案》要求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应当培训32学时,一线班组长应当培训48学时,工艺相对简单、危险性相对较小的油库、涂料等经营、使用企业一线班组长培训24学时。
在培训机构选择上,《方案》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培训任务可由已建立内部培训机构和专兼职师资队伍的大中型化工企业承担,也可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教育培训机构等承担。优先选择在技术、人员、课程等方面更有优势的从事危险化学品培训的机构,鼓励利用能为化工园区提供配套服务的实训基地承担工伤预防培训任务。
同时,《方案》对项目计划、遴选机构、组织培训、结业考试、项目验收等实施流程进行规定。明确了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考试工作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统一实施,按班次出卷。
《方案》还要求各地加强培训过程监督,实施培训实名制管理,利用人脸识别、学习图像抓拍等技术和随机抽查、培训回访等方式进行筛查,杜绝线上培训挂课、代学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培训机构和教师的监督管理,在对于培训管理不规范、培训考核不严格、培训效果差的培训机构和教师,一经发现即予退出,并公开曝光。
此外,两部门还将适时开展调度和督促指导工作,探索建立可操作、可监管、可评价、可推广的工伤预防工作新模式,提高工伤预防费使用效能,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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