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新实施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设专章对国土空间规划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省将从哪些方面进行贯彻落实?
3月1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上,省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杨伟对此进行解答。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要求,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推动全省区域布局整体优化、功能体系整体完善、发展能级整体提升。
新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都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作出了专门规定,这次我省实施办法又进一步细化落实了上位法要求,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在编制、实施、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这些都为我省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具体来讲,我省将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多规合一”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一张底图”编规划,促进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相互衔接,强化产业空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要素的全域统筹,以高水平规划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快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目前,全省“三区三线”已正式划定,为构建全域覆盖、城乡一体的“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供了有利条件。
如何理解“三区三线”和“四级三类”?
杨伟介绍,“三区”,分别是指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其分别对应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国土空间规划的“四级”,是指省、市、县、乡镇四级;“三类”是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不再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下一步,我省将推动尽快出台“1+1+5”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推进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切实筑牢全省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基础,真正实现以现代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服务支撑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在全省落地见效。
杨伟介绍,“1+1+5”国土空间规划的第一个“1”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规划,第二个“1”是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5”分别指的是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5个区域性的国土空间规划。
三是切实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规划的生命在于实施,必须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省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切实维护规划权威,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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