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暨2023年增发国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推进实施政策解读动员部署会议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地灾领域获得增发国债资金69.5亿元,支持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综合治理、监测台站建设等253个项目,涉及21个市(州)、143个县(市、区),项目数量和资金为历年最多,要求5月底前全部开工、12月底前全面完工并完成资金拨付。
四川是全国山洪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2023年10月,四川印发《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明确对地震断裂带附近、治理费效比差、治理工程受损且修复难度大的山洪地灾隐患点等高(极高)风险区(危险区)村(居)民实施避险搬迁。这也是四川实施避险搬迁以来,单次规划最大规模的山洪地灾避险搬迁工作,用5年时间,搬迁5.9万余户、22.6万余名群众。此次增发国债资金,特别支持2.6万余户避险搬迁,将为《总体规划》落地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有效缓解基层筹资压力,进一步激发受威胁群众避险搬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高质量推进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近期,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明确加强项目清单下达、建设实施、动态监管等全周期管理工作,并将建立“分片督导、每月通报、季度约谈、年度考核”制度,根据项目在库调度进展情况,按月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对存在弄虚作假、实施进度滞后等问题的项目,将其纳入每月通报或省项目投资挂牌督办工作通报,并以“两书一函”“发点球”等方式“点对点”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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