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四川省经信厅获悉,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先进制造集群梯度发展格局,《四川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近日印发。
《管理办法》明确,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基于先进技术、工艺和产业领域,产业链上紧密关联的企业、科研院所、机构、促进组织等,通过协同创新与相互合作形成的产业组织形态,是产业分工深化和集聚发展的高级形式。
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以提升制造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通发展为路径,以高端化发展、数智化升级、绿色化转型为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培育创新能力领先、主导产业明晰、市场主体活跃、生态体系完善的集聚发展优势,着力在提高供给质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支撑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管理办法》明确,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分四类进行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导类集群。主导产业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占比较高,集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营业收入、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形成一批优势产品,本地配套率达到较高水平,对地方经济增长起到主导和支撑作用,具有较强扩散效应和带动增长潜力。
(二)特色类集群。在地域特色、资源禀赋、生产组织、市场占有、发展潜力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在国内同行业具备较强竞争力,形成一批产品知名品牌或区域特色“产业名片”,拥有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有较强的产业链话语权和带动作用。
(三)韧链类集群。围绕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产业基础再造、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等强链延链补链关键领域,积极承担国家、省级重大项目,拥有行业领军人才和一批创新人才,产业链完整性、安全性、先进性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供应链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相适配。
(四)新质类集群。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体现绿色生产力本底,主要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拥有科技领军人才和若干创新创业团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具备较强的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技术革命性突破和产业深度创新发展成效明显,开发打造多元化应用场景形成一定规模,具有较好成长空间和引领未来发展潜力。
《管理办法》明确,对纳入培育的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通过赛马机制遴选优胜,按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等政策,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给予激励支持,用于支持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中小企业协同配套项目、公共服务活动等,支持内容不重复安排已获得省级专项资金的项目。发挥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国资(国企)等各类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集群建设,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对接集群内企业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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