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关于进一步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进行解读。据悉,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能,加快建设医药产业强省,《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
“《措施》指出,要鼓励药品研发创新。”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省药监局将优先服务创新药物和临床急需药物的研发生产,主要包括:抗体药物、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等生物制剂,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化药创新药,化药改良型新药,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治疗药物。研发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自主或合作研发生产的方式。
同时,四川将按照国家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相关意见,在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探索建立经信、科技、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针对重大创新疫苗的评审工作机制,促进疫苗产业优质高效发展。
根据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省药监局承接了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审批事项。按照《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药监局会同省军民融合办制定了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流程和要求,下一步将联合省军民融合办、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研究制定放射性药品相关的产业政策,促进我省放射性药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介绍,《措施》指出,要促进中药守正创新。实施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发布四川省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中药材品种推荐目录。完善地方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支持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研究和生产。支持安全可靠、疗效确切、特色突出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和二次开发。
“为提升川产道地药材质量,擦亮川药金字招牌,省药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省中医药局等11部门于2020年4月30日印发了《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工作方案》。”该负责人解释,该项工作为全国首个对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的示范工程。
该工作方案涉及10项内容: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中药材及饮片质量标准;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良种繁育技术规范;中药材种植与养殖技术规范;中药材采收及产地初加工技术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与炮制一体化技术规范;中药材及饮片包装贮藏运输技术规范;中药材及饮片质量追溯体系;川产道地药材备案与监管体系。
此外,为做好中药全生命周期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推进中药守正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和省药监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省药监局将在相关市(州)申请和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并发布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中药材的推荐目录,引导企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从制度上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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