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获得合法权益,德阳市旌阳区发改局“两手抓”,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一手抓项目审批。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主责单位,旌阳区发改局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将资金来源明确作为审批关键,要求项目必须明确资金来源,对资金来源不明、不足的项目不予审批。
一手抓规章制定。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712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6 号)、《德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德府发〔2019〕14 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旌阳区发改局参与制定了《德阳市旌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德阳市旌阳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核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建立完善系列规定明确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通过以上两项举措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薪资来源,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薪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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