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乐山市《嘉州古城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据悉,这是乐山首部嘉州古城保护地方性行政规章。
据了解,《办法》共分为六章四十七条,设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明确,嘉州古城是指乐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城区,北至岷江一桥,沿嘉定南路、兑阳湾街、新村街向西,西至乐山市人民医院家属院边界,沿乐山师范学院东侧边界向南至白塔街,南至大渡河,东至岷江,面积约124.3公顷。不过,根据历史城区沿革和历史文化保护需要,乐山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将其他区域纳入嘉州古城保护范围并予以公告。
保护对象方面,《办法》规定,嘉州古城范围内保护对象包括:嘉州古城墙、乐山文庙、老霄顶、龙神祠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已登记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桂花楼皇华台、文庙老霄顶等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以及未公布为历史建筑但具有一定建成历史、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传统风貌建筑。
同时,嘉州古城中内城街巷回环连贯、外城街巷鱼骨密布的街巷格局,以及府街、桂花楼巷、皇华台巷等街巷的走向、宽度、空间尺度、风貌特征等;古树名木、古桥、古码头、古马道、古水利工程、古牌坊、古石刻、古井、古沟渠,以及其他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各类遗址、遗存、遗迹等;历史地名(古街巷名)、历史建筑名称、商业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他民间文艺、传统技艺和传统习俗等也纳入保护范围。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乐山独一无二的“山、佛、水、城”城市山水格局与天际轮廓线被摆在首要位置纳入保护范围,包括老霄顶望大渡河、老霄顶望乐山大佛、乐山大佛望历史城区的眺望景观视线通廊,以及涵春门望“卧佛”、肖公嘴望“卧佛”、育贤门望大渡河的沿江景观视线通廊。
如何保护?《办法》对古城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各类管线建设、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污水及垃圾处理、岸线保护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针对古城保护中存在的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擅自砍伐、移动古树名木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8项禁止性规定。对禁止性行为均对应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条款,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能够落地落实。
乐山,古称嘉州,是1994年国务院公布批准的第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乐山市委市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对古城历史文化资源进行系统保护,并对古城内环境进行集中整治。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仍存在古城保护规划比较滞后、保护利用体系尚未健全完善、保护利用的基本保障不够充分、历史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尚需加强等问题。鉴于此,嘉州古城保护纳入立法计划,通过建规立矩、细化措施,从立法层面将保护古城的经验和成果进行固化,推进古城保护对象清晰化、保护措施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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