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商务厅获悉,近日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四川省成都市、泸州市成功入选,入围数量居西部地区第一位。此举将进一步激发两地消费潜力,为市民带来消费抽奖福利。
据悉,本次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约50个地市级及以上城市,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给予奖补。试点聚焦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民生消费领域,覆盖市民日常“衣食住行”各类场景。
按照政策要求,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在上述八大行业消费,取得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的正规发票,即可参与抽奖,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且该奖金可享受免征个税优惠。试点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自主确定具体中奖比例、奖项设置及兑付方式,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