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禁毒日临近,6月25日,省高院通报了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数据显示,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全省禁毒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2020年全省法院相比同期收案数减幅达32.28%,尤其是凉山地区禁毒工作成效明显,两级法院受理毒品案件数量从2017年的1475件逐年下降到2020年的298件。
一年以来,全省法院全面落实中央、国家禁毒委、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系列决策部署,以持续深化“铁腕禁毒”为主线,密切配合“天府破冰”和“川01”等专项行动,紧盯制运贩毒重点地区,准确把握新型毒品问题的规律和特点,从严惩处环蓉地区制贩合成毒品犯罪,服务保障凉山地区禁毒防艾脱贫攻坚并持续巩固毒品治理成效,不断强化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全年审结5182件7853人,结案率达97.39%。其中,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罪案件3508件6361人,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67.71%,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762人,重刑率高达35.99%,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约22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去年,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毒品刑事案件5321件7387人,相比同期收案数减幅达32.28%,毒情形势整体向好,尤其是凉山地区摘掉了20余年“毒帽”,实现历史性转折,全省禁毒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但是,毒品形势还在发生复杂深刻变化,从审判工作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环蓉地区制毒活动活跃。经过三年持续严厉打击,凉山地区禁毒工作成效明显,两级法院受理毒品案件数量从2017年的1475件逐年下降到2020年的298件,仅2020年同比下降49.92%。同期,环蓉地区毒品案件数量也呈下降趋势,但毒品犯罪依旧高位运行。去年,成都及环蓉地区法院受理毒品案件数占全省该类案件数的大多数。
二是制毒犯罪链条化且加快向农村地区蔓延。犯罪分子实施原料购买和易制毒物品制造、毒品制造和贩毒中某一环节,各自独立,并将制毒窝点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地的制毒窝点占比达81%,制毒活动呈现分散化、分段化、游击式作业特点。
三是犯罪手段更加隐蔽。毒品犯罪科技化、智能化更加明显。利用暗网勾连、移动支付等“互联网+寄递物流”贩运毒模式成为新常态。
四是毒品犯罪与黑恶势力犯罪交织。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或采取组织、胁迫、诱骗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怀孕妇女等实施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如王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分子,利用、控制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并将所控制的某未成年人殴打致死,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五是毒品类型繁杂多样。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甲基苯丙胺等二代合成毒品以及新精神活性物质三代毒品叠加滥用现象凸显,新毒品加速变异、形态不断翻新,甚至伪装成食品饮料,伪装性、迷惑性极强,严重威胁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如王飞将管制药品γ-羟丁酸掺入自制名为卡哇氿的“网红饮料”中,在夜场等地贩卖,极具欺骗性、诱惑性和危害性。同时,一些留学生等人员在境外染上吸食大麻的不良嗜好,回国后走私、贩卖和非法持有大麻,走上犯罪道路,影响了大好人生。
做好新时代禁毒工作,全省法院将毫不动摇坚持从严惩处各类毒品犯罪,加大严厉打击新型毒品研发、制造、走私犯罪活动的力度,统筹推进禁毒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涉爆涉枪毒品犯罪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健全涉毒资产查处庭审工作机制。
此外,全省法院还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包括多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联动、联打、联控、联治能力,合力提升禁毒打击效能,运用司法建议等形式加大对行政管理中存在监管漏洞反馈力度,畅通毒品犯罪线索移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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