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巴中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成果发布会暨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经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对巴中市生态产品总值核算,2021年全市生态产品总值(GEP)为2010.75亿元。
会上,介绍了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成果,详细解读了GEP核算成果。随后签订了《巴中市人民政府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中关村绿色碳汇研究院 巴中两山生态资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着力在碳交易、环境权益交易、“双碳”能力建设、碳汇项目开发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合作。
据介绍,核算结果高度符合巴中“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气候养生之都”“中国最美生态宜居典范城市”的资源优势特征,充分体现了巴中作为长江上游和秦岭重要生态屏障、国家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双重生态功能区的重要作用。核算成果将有效解决巴中市生态产品“难度量”的问题,为不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参考,加快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
近年来,巴中市委市政府坚定践行“两山”理论,大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在入选全省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后,深入实施“双碳”战略,厚植生态底色,聚焦全市“1+3”、县区“1+1”主导产业集群成链发展,扎实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逐步走出生态之绿迈向发展之绿的新路子。
目前,巴中已建立起全省首个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搭建了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设立了工行全国第4家、四川金融系统第2家绿色支行,并率先开展碳排放核算及信息披露,首次实现全市碳汇产品跨省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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