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全省“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省安委会日前印发《2023年“五一”假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五一”期间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21个市(州)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开展不少于3天的督查检查。其中,在市(州)抽查3个以上市(州)级部门、3个以上县(市、区)级党委政府、2个以上县(市、区)级部门、5家以上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
据悉,此次节日督查由省安办牵头,省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共同参加。督查内容主要是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会重点工作安排,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矿山、工贸、危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全国两会期间驻扎式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以及有关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五一”期间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等情况。
《方案》要求,各督查组在督查检查期间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并及时向各市(州)交办问题隐患清单,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求市(州)每日反馈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实行动态“清零”。省安办将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和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及个人采取“两书一函”、约谈警示等措施督促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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