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财政局印发《成都市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13项具体任务,并提出到2025年,与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格局基本完备;到2035年,分类补偿制度、综合补偿制度和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制度协同发力,与公园城市示范区相匹配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成型。
《实施方案》明确,要按照“系统推进、政策协同,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强化激励、硬化约束”的原则,统筹兼顾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协调推进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加快推进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最大化发挥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中的作用,强有力支撑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高品质宜居地建设战略。
《实施方案》围绕建立健全分类补偿制度、健全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推进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建设3个方面,明确了完善水资源保护补偿制度、健全岷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实施固体废物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完善森林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耕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要素统筹保护模式、建立健全重要生态空间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跨市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区域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权益和生态资源交易机制、健全投融资机制、支持生态保护区域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生态保护补偿社会参与新途径等13项任务,并提出了建立配套政策法规支撑体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树牢生态保护责任意识4项措施保障改革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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