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下简称《措施》),将多管齐下全力推动我省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包括加大对博士后的招培力度,加大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资助等内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确保日常经费资助全覆盖: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的,可申请每人两年16万元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费用等。
加大科研项目资助力度:开展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每年资助100项,资助标准分为特等资助20万元/项、一等资助10万元/项、二等资助8万元/项、三等资助5万元/项。
加强优秀博士后培养:入选国家“博新计划”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纳入“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并享受“天府英才A卡”相关支持政策。实施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每年遴选25名左右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资助,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直接进入终评环节。
优化博士后职称评审方式: 博士后人员进站满1年,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经2名导师署名推荐、设站单位考核合格,可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经2名同行专家署名推荐、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此外,《措施》还在加大博士后招引力度中提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省内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招收在职或超龄人员提供支持,占比可不低于流动站可用招收“三类人员”名额的50%。在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中提出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每个20万元资助。同时,《措施》还包括强化博士后工作管理与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招引博士后、激发博士后创新创业活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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