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四川省21市(州)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全部公布。
其中,成都市、甘孜州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档。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甘孜州色达县、石渠县、理塘县、稻城县,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97元/日),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成都市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甘孜州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德格县、白玉县、新龙县、巴塘县、乡城县、得荣县和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最低工资标准为1970元/月(91元/日),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达州、广安、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凉山19市(州)最低工资标准相同,最低工资标准均为1970元/月(91元/日),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1元/小时。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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